摘要
改革开放以来,宗教院校得到了稳步发展,为我国各宗教培养了大批人才。大多数毕业生已成长为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院校的骨干力量,有效地缓解了我国宗教界后继乏人的状况。但与此同时也应看到,我国宗教院校的发展还存在一些问题,如教师资格认定、职称评审聘任及学位授予制度的长期缺失,已成为制约宗教院校发展和爱国宗教界后备人才培养的薄弱环节。《宗教院校教师资格认定和职称评审聘任办法(试行)》和《宗教院校学位授予办法(试行)》的制定进一步完善了宗教院校的法规规章体系,标志着我国宗教院校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取得重大进步。
出处
《中国宗教》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5期79-81,共3页
China Relig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