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海关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海关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2014年第14期49-53,共5页
Gazette of the State Counci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