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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劳动合同法》时代 如何打新型劳动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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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案1:循环诉讼谋取不当利益2013年2月,吴某入职洛天公司,双方签订5年期劳动合同。7月9日吴某汇报工作时,因意见不合,与公司经理王某发生口角。隔天吴某正常来公司上班,公司却向其出示了离职通知书,以连续旷工数天、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开除吴某,并载明双方于2013年7月1日解除劳动关系。因公司拒绝任何赔偿,7月底,吴某起诉要求洛天公司撤销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决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9月吴某又进入佳阳公司工作,该公司当月开始为吴某缴纳社会保险,但诉讼过程中,吴某始终未向法院述明这一事实。法院认为,洛天公司未提交充分证据证明吴某存在连续旷工事实,
出处 《中国工会财会》 2014年第5期40-41,共2页 Finance & Accounting of Chinese Trade Un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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