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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检还是考核:律师的内心焦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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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4年2月18日,《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发布,国家工商总局决定停止企业年检,注册资本也从实缴制,变为认缴制。这一重要政策规定出台后,最高法院对相关的《公司法》解释也作出了新规定。由此,一直饱受律师界非议的律师事务所的年检问题,也被提上日程。笔者在2月19日晚的微博中,提出律师事务所的年检也应当取消,很多法律人都支持这一提议。
作者 陈有西
出处 《民主与法制》 2014年第16期20-22,共3页 DEMOCRACY AND LEGAL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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