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湖北荆州无管处采取措施加强移动通信干扰器管理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2014年3月25日,湖北省无委办荆州市管理处邀请荆州市教育局、市国家保密局、市移动通信公司等单位召开座谈会,提出了五项具体要求,以加强对移动通信手机干扰器的使用管理。这五项要求包括:一是严格遵守相关法规,控制移动通信干扰器的使用范围,明确只能在教育部考试中心、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等部门要求使用的考试项目,以及荆州市统一中考、会考等大型考试期间使用;二是明确移动通信干扰器由教育主管部门统一购置合格产品,购置时须填写购置审核备案表,所购产品必须由国家保密局授权企业定点生产,具有设备型号核准证和产品检测合格证;三是移动通信干扰器只允许在考场内使用,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发射功率等正确操作使用;四是各考试单位要配备专人负责移动通信干扰器管理和使用工作,每次使用前要将使用单位、时间、地点等情况上报无线电管理和教育考试管理部门备案,同时要通报各移动通信公司,以避免或减少移动通信干扰;五是无线电管理和教育考试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移动通信干扰器购置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无设备型号核准证和检测合格证的移动通信干扰器要依法取缔,对不按规定擅自使用移动通信干扰器的单位要依法查处。
出处 《中国无线电》 2014年第4期75-76,共2页 China Radio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