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工信部科函〔2014〕10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工业行业协会,有关单位:为落实《工业转型升级规划》,加强产业集群区域品牌(以下简称区域品牌)建设,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组织开展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示范工作(以下简称试点示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到2015年,在全国建设50个左右区域品牌培育示范区。
出处
《新型工业化》
2014年第2期1-4,共4页
The Journal of New Industrializ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