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社会转型时期,利益分化及冲突成为必然,正义作为调整利益关系的正当原则不可或缺。考察对正义的认识,可以看出,正义具有双重内涵,它不仅对社会制度提出正义的伦理要求,也意味着社会个体的正义美德。见义勇为是一种典型的建立在人的自利性和社会性基础上的高尚德行,既是一种个体德性,也是一种社会德行。要推动社会个体实践德行,需要从制度伦理、个人美德和职业伦理三个维度上进行探索。
出处
《云南行政学院学报》
北大核心
2014年第3期18-21,共4页
The Journal of Yunnan Administration College
基金
第52批中国博士后基金项目<当代中国民主政治渐进发展的路径和机制:公民权利视角>(2012M520335)
广东工业大学博士启动基金项目<广东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问题透视与制度创新>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项目<从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视角看我国技术权力扩张与中国特色发展道路>(GD10CZX03)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科技进步与我国科学发展道路>(12BZX029)
广东工业大学"团队平台重大成果培育基金"项目<社会工作介入社会管理创新的模式研究>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