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朱熹持道文统一并以道为本的道文观念,注重对作文者的道德行为加以考察,并以此对《楚辞集注》篇目进行安排。他因推崇屈原之道德行为而将其二十五篇划分为"离骚"类,奉为经;将宋玉等人的作品划分为"续离骚"类,归为传;将作者道德不合儒家理想规范的东方朔、王褒、刘向及王逸等人的作品删去,增加有经世之才的贾谊所作赋两篇。
出处
《江淮论坛》
CSSCI
2014年第3期171-176,共6页
Jiang-huai Tribune
基金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百年朱子学研究精华集成"(12JZD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