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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池县制定办法对“一府两院”工作进行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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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3年12月30日,盐池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盐池县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情况进行测评的暂行办法》,办法自通过之日起执行。本办法共有八条。包括测评目的,测评对象,测评内容,测评办法,测评结果的运用,测评工作应坚持的原则,测评工作具体负责者。
作者 叶秀琴
出处 《宁夏人大》 2014年第2期14-1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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