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小时候,我4岁,在家里有优待,因为我讨姥爷的喜欢,而姥爷是家里的权威。我之所以讨老人家的喜欢,不是因为我聪明,是因为我安静。我最大的优待是在吃饭时。那时家里吃饭是有规矩的,长辈先上桌,男人先上桌。孩子和女人最后上桌,只能吃“残羹冷炙”。我的优待这时就体现出来了。因为我独得姥爷的偏爱,我可以第一时间上桌,不必眼巴巴地瞅着满桌的美食垂涎三尺。而且我会坐任姥爷的膝上,一边吃,一边用眼睛瞄着弟弟妹妹们在下面焦急和羡慕的样子。给我印象最深的倒不是满桌的美味,而是姥爷的酒具。上了年纪的老人,每餐必喝上两口,姥爷的浅盏很有意思,不是爸爸喝酒用的白瓷大碗,而是一个小小的瓷杯,叫七钱杯,用来烫酒。将一只大碗盛了开水,将小嘴锡壶放进去,只两分钟,酒就温了。这时,我会被姥爷指使:“来,给姥爷满上。”我对七钱杯很是好奇,因为它实在是太小了,还没有我的玻璃弹球大,我的最宝贝的玻璃弹球有鸡蛋大小。我纳闷这样小的七钱杯,斟那么一点点酒,姥爷怎么还喝得那么过瘾,他眯着眼睛,嘴上发出“滋儿滋儿”的动静,放下七钱杯,他嘴角挂着笑,回味无穷,幸福无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