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对“霸王条款”怎么办?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七日无理由退货”怎么使用? 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消法)自2014年3月15日起实施.新消法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产品,消费者有权在收到产品时七日无理由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中国消费者权益协会秘书长常宇介绍了期限的算法:“从收到货物的次日开始计算,最后一天是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
出处 《南国博览》 2014年第4期12-12,共1页 The South of China Today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