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我所经历的“中宣部阎王殿”冤案及平反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中宣部阎王殿"冤案,发生在1966年"文化大革命"之初,起因于两篇文字,即姚文元《评新编历史剧〈海瑞罢官〉》一文和因此文引起的《文化大革命五人小组关于当前学术讨论的汇报提纲》,简称"二月提纲"。此案定案于1966年5月16日中央下发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通知》(即"五一六"通知)。由此,"文化大革命"开始,中宣部被解散,部领导陆定一等遭到了迫害。此案曾被认定是一个“永世不得翻身”的铁案。粉碎“四人帮”后,党中央拨乱反正,胡耀邦兼任中宣部部长,他向中央建议,经中央批准,于1979年1月11日中央决定为“阎王殿”冤案彻底平反,并在1979年1月16日《人民日报》上公之于众。“中宣部阎王殿”案沉冤13年后,告白天下。
作者 马懋如
机构地区 中共中央宣传部
出处 《红岩春秋》 2014年第5期61-64,共4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