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们今天的会议主题是"社会治理与中国道路"。我讲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法治问题。社会治理不管它包含多少内容,中国能否走向法治社会,可能是我们今天的关键所在,所以我把社会治理问题讲述为中国能否建成法治社会的问题。刚才许善达老师详细讲了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出现的一些令他欣喜的变化,这种变化对我们研究法律的人来说,不是一个很惊讶的事情,之前我就认为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一定会做出这些决定。2012年3月,我写了一篇文章叫《必由之路》,其中讲到司法改革方面内容,第一个方面的内容我就讲到十八大之后,一定会走向县、市法院脱离地方党政管理,收归省级政府,实行人、财、物统一管理:法院内部实行法官负责制,谁审判谁负责,包括审判委员会地位降低、法院判决公开;讲到政法委必须降格;讲到劳动教养制一定会在2013年废除;讲到信访制度改革。这些措施十八大之后都应验了。但我并不欢欣鼓舞,我认为这是政府必然要做的事情,不管谁执政,都要解决这个问题,什么原因?因为人治的方式已经做不下去了,维稳的方式已经维持不下去了,中国必须要回归法治。
出处
《民主与科学》
2014年第2期9-10,共2页
Democracy &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