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在推进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形成了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确立了城乡二元土地所有制,这是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的必然结果,但由此造成我国当前土地要素流转渠道狭小、土地资源配置效率低下、土地增值收益分配不公等现象。为巩固改革开放以来取得的成果,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深化土地改革的方案。但其中诸多政策提法与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存在差异,从而引申出许多值得探讨的法律问题。
出处
《理论观察》
2014年第5期52-53,共2页
Theoretic Observ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