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政府治理"回归"市场的多重路径选择中,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因其在削减政府规模、节省成本、提高服务效率以及服务意识方面的优越性,备受各国政府推崇,成为公共部门改革中最为引人瞩目的一种制度安排。我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刚刚起步,而对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基本概念尚存在一些误区。为此,本文作者认为界定相关基本概念及其类别、统一认知是进一步实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前提。同时,也应该清醒认识到,作为一项治理工具,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应该有其底线、标准和特定的范围,而不能过分扩大该治理工具的作用。
出处
《中国政府采购》
2014年第4期23-25,共3页
China Government Procurement
基金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基于政策执行评估的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实现机制研究"(71273266)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