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长期实行城市与农村差别发展的战略,导致城乡发展严重失衡。地方试点的试验运行显示出统筹城乡发展的改革与创新缺乏法律保障,突出表现为农村土地流转、农民的生存发展权利及农村的环境保护三个方面缺乏相应的法律保障。完善此三个方面的相关法律,为统筹城乡战略的全面实施提供合法性保障。
出处
《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学报》
2014年第3期51-52,116,共3页
Journal of Heilongjiang Vocational Institute of Ecological Engineering
基金
2013年度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青年项目):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法律保障制度研究--以家庭农场为例(项目批准号:2013-QN-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