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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制定单行条例推动民族自治地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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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深化改革的政策措施,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黔东南州人大常委会依据民族区域自治法,采取制定单行条例的方式制定了《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于3月19日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施行。
作者 沈洪竹
出处 《贵州民族》 2014年第2期47-4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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