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志谢应避免以下倾向:⑴确实得到某些单位或个人帮助,甚至用了他人的方法、思路、资料,但为了抢先发表,而不公开志谢和说明。⑵出于某种考虑,将应被志谢人放在作者的位置上,混淆了作者和被志谢者的权利和义务。⑶以名人、知名专家包装自己的论文,抬高论文的身份,将未曾参与工作的,也未阅读过该论文的知名专家写在志谢中。被志谢者包括:⑴对研究提供的资助的单位和个人、合作单位。⑵协助完成研究工作和提供便利条件的组织和个人。⑶协助诊断和提出重要建议的人。⑷给予转载和引用权的资料、图文、文献、研究思想和设想的所有者。⑸作出贡献又不能成为作者的人,如提供技术帮助和给予财力、物力支持的人,此时应阐明其支援的性质。⑹其他需志谢者。
出处
《中国医师杂志》
CAS
2014年第4期510-510,共1页
Journal of Chinese Physici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