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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界定一般违纪和严重违反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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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情简介】范某从2008年5月到J家具制造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约定月工资为2000元,工作岗位为操作工。J公司经职工代表大会表决讨论通过了规章制度,其中规定员工应当服从单位的工作安排,对公司各级管理者或其他同事恶意辱骂、恐吓、重大侮辱或实施暴力的行为均属于严重违纪,职工因上述情节解除劳动合同,
出处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浙江)》 2014年第4期53-5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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