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畲族的生态伦理具有两方面的内涵,通过宗教信仰和禁忌形成了保护生态环境的内在的自律性,制定保护环境的习惯法形成了保护生态环境的外在的他律性,两者同时发挥作用,有效地保障了畲族地区的生态环境,形成了畲族关于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协调发展的生态理念。
出处
《前沿》
2014年第7期135-140,共6页
Forward Position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畲族传统伦理及其现代变迁"(项目编号:13YJAZH038)
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畲族生态伦理研究"(项目编号:D13ZX02)
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畲族传统生态伦理的现代价值研究"(项目编号:Y201328588)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