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死水》和《大堰河-我的保姆》同属于现代新诗。单从标题来看,就可以猜出这两首诗写的内容截然不同,《死水》显然是一个意象,它另有所指;而《大堰河--我的保姆》明显是实写一个人物,诗人直呼其名。在直观上,两者有着相当显著的差别。前者整齐划一:全诗共五节,每一节四行,每一行九字;若再仔细辨认,还可以看出每一行的九个字(九个音节)中,都是由一个“三字尺”和三个“二字尺”组成;而后者没有定节,节中又无定行,行中又无定字,但读起来同样很有节奏感,因为它具有郭沫若先生所说的“内在的韵律”,即通过“情绪的自然消涨”[1]而形成节奏感和韵律感。这也就是戴望舒所说的诗情上的抑扬顿挫[2],籍此,不看内容,我们完全可以推断,《死水》是一首现代格律诗,《大堰河--我的保姆》是一首现代自由诗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