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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留跳槽员工档案扣留单位须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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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情] 李某系某房产公司员工,属于公司重点培养人才。公司曾先后投入大量资金支持李某到各地深造,使其在业界内形成了较高的知名度。后李某准备辞职跳槽,向公司提出辞职申请。公司老板无奈之下批准了李某的辞职申请,但要求李某赔偿公司为其支出的培训费8万余元,李某不同意,双方发生争执。
作者 杨琼
出处 《农村百事通》 2014年第10期56-5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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