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今年6月15日开始实施的重新修订后的《统计法实施细则》明确规定了企业和统计人员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按理说,企业统计人员对谁负责的问题已经很明确.然而,在日常统计工作中,基层企业统计人员该对谁负责,对企业负责人负责?对企业负责?还是对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负责?这个问题在相当部分的基层企业负责人和统计人员思想上存在模糊甚至是错误的认识.理清和正确认识这个问题,将有助于提高基层企业负责人和统计人员的统计法治意识.
出处
《上海统计》
2000年第12期29-29,28,共2页
Shanghai Statist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