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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探视权制度的不足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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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1年4月,新修订的《婚姻法》首次将探视权写入法律条文,自此填补了我国探视权制度的空白。虽然探视权制度的确立带来了深远的影响,但它依然有不足之处。本文在了解国外探视制度的基础上,客观分析了我国探视权制度的价值与不足,得出完善我国探视权制度的有效建议。
作者 刘弘
出处 《商情》 2014年第20期250-25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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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2

二级参考文献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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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引文献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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