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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式中函数与自变量符号的正确书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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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依据GB3102.11—1993《物理科学和技术中使用的数学符号》之规定,函数的自变量写在函数符号后的圆括号中,且函数符号与圆括号之间不留空隙,如f(x),tan(ωt+φ)。
出处 《华电技术》 CAS 2014年第4期33-33,共1页 HUADIAN TECHN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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