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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草案建议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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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第六十三条修改为: 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两个以上减轻处罚情节或者同时具备减轻处罚和免除处罚情节且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也可以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二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出处 《特区法坛》 2014年第4期25-25,共1页 Judicial Forum of Hainan Higher people's cou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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