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章运用制度变迁理论,对建国后至改革开放前30年的土地制度进行了梳理并总结了两次农地制度变迁的性质。认为第一次土地制度变迁形成了明确的土地产权制度,最大限度的将外部性内在化,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应该说是一项有效率的制度安排;而第二次土地制度变迁将本来很明晰的土地产权制度模糊化了,因为在集体所有制下产权主体不够明确,外部性问题难以得到很好的解决,所以不可避免的会影响到农业经济绩效。
出处
《市场论坛》
2014年第4期50-51,54,共3页
Market Forum
基金
广西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创新与城镇化内生机制研究"(13CJL001)
广西文科中心青年专项项目(QNYB13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