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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板桥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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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郑板桥(1693—1765)是清朝“扬州八怪”之一。他在山东潍县当县官时,将儿子小宝留在兴化乡下的弟弟郑墨家。小宝六岁时上学了。为了教育儿子,郑板桥专门给他的弟弟郑墨写了一封信,信中写道:“余五十二岁始得一子,岂有不爱之理!
出处 《少年大世界(初中生)》 2014年第6期46-4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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