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的范畴具有明显的理论局限,并可能引发严重的现实问题。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定性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是21世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的重大发展。这一新的理论范畴明确了基本经济制度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规定性及其在整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充分肯定了非公有制经济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重要地位,回应了对本世纪中叶中国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以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前景的疑惑。
出处
《江汉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6期57-60,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