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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放贷人法案》及其对我国民间借贷立法的启示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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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加强对弱小借款人的保护、民间借贷活动的监管,新加坡于2008年通过了《放贷人法案》修正案,并在2010年对其进行了重新修订。该法案主要规定了放贷业务的领牌、运行、监管和诉讼等制度。我国放贷人法案尚未出台,调整民间借贷的法律规范,主要分散于各种层次的法律法规中。我国有必要借鉴新加坡《放贷人法案》的规定,在民间借贷准入、运行、监管和退出四个方面建构民间借贷的立法体系,制定统一专门的法律,以促进民间借贷健康发展,防范金融风险。
作者 赵莹 雷兴虎
出处 《江汉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6期132-135,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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