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由于对乡村旅游缺乏有效的全方位监管,乡村旅游业发展的过程中出现了严重的环境问题,表现为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目前,我国关于乡村旅游环境法律制度存在立法滞后、执法监管缺位、司法制度不完善等问题。为解决乡村旅游所带来的环境问题,促进我国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应建立健全乡村旅游法律法规体系,严格乡村旅游的执法监督并建立全国性的乡村旅游服务网站,进一步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出处
《厦门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14年第2期23-26,共4页
Journal of Xiamen Radio & Television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