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资本市场改革的重大举措,优先股试点似乎比其他创新产品来得更快。
从国务院发布《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到首份优先股预案出炉,仅5个月左右。3月21日,证监会发布《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银监会和证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商业银行发行优先股补充一级资本的指导意见》,规定商业银行发行优先股的申请条件和发行程序,进一步明确了优先股作为商业银行其他一级资本工具的合格标准。有银行人士称,这份文件是商业银行发行优先股补充一级资本的最后一个政策条件。至此,银行试点优先股的政策障碍被清除了。
出处
《中国金融家》
2014年第5期114-115,共2页
China Financialy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