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广西自古以来属经济欠发达的边远地区,长期的资金短缺迫使广西民间发展出形式多样的金融互助组织,主要包括合会(标会、月会、日会)、谷会、红白钱会以及商会举办的合益福利会、宗族基金会等。广西民间金融互助组织具有自发性、互助性、金融性、短期性等特点,其经历了曲折的历史变迁,民国以前难以考证,民国时期为最活跃阶段,新中国成立初期仍持续存在,但随着国家金融体制的完善,广西民间金融互助组织逐渐消失。广西民间金融互助组织不仅能极大地满足群众的小额资金需要,而且能极大地弥补政府金融制度与机构的不完善,还能促进城乡各项建设事业的发展,如能对其进行法治化改造,对促进民间各项建设事业的发展不无裨益。
出处
《广西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5期22-27,共6页
Social Sciences in Guangxi
基金
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项目(KF201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