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生态补偿法律化的必要性在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保障需求;生态补偿实践的制度规则需求;生态补偿政策的制度固化需求。生态补偿法律化的推进思路包括:准确界定生态补偿的法律概念;明确生态补偿的性质是环境法律行为;设定生态补偿的法定形式为政府主导型和市场配置型;厘清生态补偿法律关系的主体类型;规划生态补偿的法律实现途径应当包括经济性补偿和非经济性补偿两类。
出处
《理论探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3期125-128,共4页
Theoretical Exploration
基金
教育部青年基金项目"生态补偿法律制度建设疑难问题研究"(13YJC820102)
负责人张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