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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全面放开农村融资抵押物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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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重庆市政府日前透露,农村融资抵押物范围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居民房屋和林权“三权”扩大到整个农村产权。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产权抵押融资工作的意见》,扩大后的农村产权融资抵押物包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居民房屋、林权、大中型农机具、农村小型水利设施、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权、农村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地上种植(养殖)物及附属设施、
出处 《农村经营管理》 2014年第6期47-4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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