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商业对外开放的现状分析 中国商业的对外开放,是从1992年7月开始的。当时,国务院决定在北京、上海、天津、广州、大连、青岛6个城市和深圳、珠海、汕头、厦门、海南5个经济特区,各试办一至两个中外合资或合作经营的商业零售企业。经过几年的试点,我国商业对外开放的步伐不断加快。目前,零售业中外合资合作的试点范围已经扩大到所有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并允许在直辖市各试办一家中外合资合作的批发企业,中外合资合作的连锁企业试点数量和范围也允许逐步扩大。
出处
《中国外资》
2000年第10期7-10,共4页
Foreign Investment in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