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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免检新政 根据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公安、质检等政府部门不得开办车检机构,已开办的,9月底前必须彻底脱钩,自9月1日起,试行非营运轿车6年内免检:不得指定检验机构,推动机动车异地年检。
出处 《党的生活(青海)》 2014年第6期8-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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