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长期以来,权利具有绝对性的观念占据着主流地位。实际上,权利是具有公共成本的,它依赖于政府,公共资源的有限性决定了权利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主张,并伴随着责任。权利具有公共成本的理论革新了传统的权利观念,同样也为我国司法改革提供了理论基础,在司法改革进程中,有必要关注公共成本以寻得对权利的有效保护。
出处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4年第6期83-84,89,共3页
Journal of Hubei University of Economics(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