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使用经济系统物质流分析方法 (EW-MFA),以国内物质输出量(DPO)作为环境污染排放指标,运用1999-2010年的省级面板数据,研究排污收费和工业污染治理投资两种环境经济手段的减排效果。实证结果表明,排污收费能有效控制污染排放,但是,污染治理投资却未能充分发挥减排作用。因此,政府应在排污收费制度基础上,推动环境保护费改税,同时加大污染治理投资力度,从而改善环境质量。
出处
《税务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6期40-43,共4页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地方政府环境治理的驱动机制与减排效应研究"(项目号:13CGL106)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