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患者因治疗的机会丧失可以被侵权为由向医方要求履行赔偿责任,传统的司法判例是根据机会丧失是否具有优势依据,履行"全有或全无"的赔偿责任。随《侵权责任法》在我国的实施和相应的责任形式划分,传统的机会丧失理论已不再能适用于我国目前的医疗赔偿制度。应如何划分医疗损害责任?首先必须正确地认识机会丧失原理和机会丧失率,了解机会丧失形成的临床过程,然后以循证医学、医学统计学为基础,对机会丧失、医疗过失及彼此间因果关系进行认定。划分责任比例时,若单纯以机会丧失率确定会存在一定缺陷,而以机会丧失率当作量化指标,应用于医疗损害的鉴定中,有着广泛的实用价值。
出处
《中国司法鉴定》
2014年第1期110-112,126,共4页
Chinese Journal of Forensic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