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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为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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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典型案例:马二系某市公安局局长马大的弟弟。2009年4月,马二与时任该公安局刑警大队指导员的李某相识。李某托请马二协调马大,愿为自己被提拔为该局刑警大队长出资20万元。经马二撮合安排,李某与马大在茶馆聊天并送给马大20万现金。经马大努力,李某3个月后如愿被提拔。问:马二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
出处 《当代检察官》 2014年第1期64-64,共1页 Contemporary Prosecut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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