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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多人共有房屋出租是否必须经过全体共有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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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典型案例:张三、李四、王五、赵六按照1:3:1:1的比例共有一套6室居房屋,四人未对房屋处分作出约定。时逢李四出国半年,张三、王五、赵六未商李四遂以市场价格将房屋出售给赵六,并将赵六应得售房款提存。李四回国后,以张三、王五、赵六无权处分房屋为由,诉请法院撤销与赵六的房屋买卖合同。问:张三、王五、赵六出售房屋行为是否对李四有约束力?
出处 《当代检察官》 2014年第2期64-64,共1页 Contemporary Prosecut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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