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车辆注册超6年不宜提供租赁服务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汽车租赁服务规范》4月1日起实施,《规范》对汽车租赁经营者、租赁车辆、租赁服务人员、服务流程、服务评价等内容作出了详细规定,有利于汽车租赁经营者和消费者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减少纠纷。《规范》由中国道路运输协会组织起草,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出处 《中国道路运输》 2014年第5期7-7,共1页 China Road Transport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