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语文课程标准》明确指出:"学生是语文学习的主人。语文教学应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鼓励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学习方式。""语文课程必须根据学生身心发展和语文学习的特点,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和不同的学习需求,爱护学生的好奇心、求知欲,充分激发学生的主动意识和进取精神。"小学生年龄小,有意注意时间短,自制能力差,学习的积极性往往是随乐趣程度而变化的。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乐教、善教,体现课堂知识的"有趣",形成更新的学习氛围。
出处
《教育教学论坛》
2014年第27期83-84,共2页
Education And Teaching For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