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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情势变更原则中的“情势”含义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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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合同在订立之后履行完毕之前这段时间内,因不可归责于双方但是人的事由致使合同的基础丧失或动摇,若继续履行原合同会对一方当事人产生显失公平的结果,变更或解除合同成为最公平,最经济的解决方法,则允许该当事人单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
出处 《青年与社会》 2014年第4期326-326,共1页 Young Socie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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