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2013年11月8日,《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以下简称《决定》)公开发布,决定取消和下放82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取消53项、下放管理层级29项。上述项目中,我省需相应取消初审业务的行政审批项目27项,需承接落实的行政审批项目27项。为贯彻落实《决定》,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出处
《陕西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4年第10期35-39,共5页
General Office of the Shaanxi Provincial People's Govern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