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今中国存在着数量众多,具有自治性、志愿性、公益性特征的自发成立且未注册非政府民间社团组织(草根NGO)。由于草根NGO未在政府相关部门登记并取得独立的法人地位,其在规范、信任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社会关系网络及通过社会关系网络获取资源的能力均很有限,具体表现为内部社会资本和外部社会资本存量双低。这是影响草根NGO发展的关键主因之一,也是草根NGO突发事件爆发的深层次原因之一。应根据草根NGO社会资本的内容构成,对其主观行为和客观环境进行规范,这是避免社会突发事件的有效路径。
出处
《广西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4期135-140,共6页
Social Sciences in Guangxi
基金
湖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11]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