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国家对农业的重视及畜牧业的发展,规模养殖成为一种趋势,做好规模养殖场的监管工作,是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提高动物产品安全监管水平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依法对规模养殖场实施监管,既是《动物防疫法》赋予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权利,更是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不可推卸的义务。为实现对规模养殖场的全程监管,防止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和流行,确保动物卫生和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出处
《新农村(黑龙江)》
2013年第24期213-21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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