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评估主体合理构建是确保G2C服务伦理绩效评估有效性的关键路径之一。选择评估主体必须充分考虑"主体构建"的生态逻辑,及其评估主体具体构成,做到既拥有科学性又具有合理性,既有效度又有信度,这也是构建G2C服务伦理绩效评估模式、建立G2C服务伦理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的基础。
出处
《湖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4年第2期76-79,共4页
Journal of Hubei Institute of Socialism
基金
青年教师科学研究基金资助项目(2012QNY41)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资助项目(13YJA820038)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71071003)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