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广义的公司治理通常存在两类代理冲突,即管理层与股东之间的代理冲突以及股东之间的代理冲突。文章认为,在第一类代理冲突下,内部审计出于治理动机,由董事会或所属的审计委员会领导,有助于降低股东会、董事会同管理层信息不对称的程度,也可以对代理人形成约束,减少管理层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在第二类代理冲突下,内部审计出于管理动机,由管理层领导,能对舞弊起到一定的防御作用,并协助管理层实施绩效管理和业绩评价,从而增加公司价值。
出处
《新会计》
2014年第2期45-47,共3页
Modern Accounting